6、所有防排烟风道、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。

    7、内径不小于25mm的燃气管道;在建筑高度>50m的建筑内,燃气管道应设置抗震支撑;

    8、设在屋顶的共用天线等。

    按设置形式分:单管螺杆式、单管底座式、多管底座式、组合式等;力形式分:竖向抗震支架、侧向抗震支架、纵向抗震支架等;

    二、相关规范

    2014年10月9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*585号文件: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的公告,批准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0981-2014,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*1.0.4、5.1.4、7.4.6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所以,自2015年8月1日之后出具图纸或出具图纸审查报告的工程,均需设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架。

    三、抗震支架设计依据

    1、依据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-2010,*3.7.1条:非结构构件,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,自身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。

    2、依据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981-2014,*1.0.4条: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。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计;不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的抗震设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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