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综合配套供应计划应与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实施。它的主要工作有:
1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综合规划的总体布局, 分析了城市土地利用在城市经济和人口发展中的相关性和发展趋势, 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阶段, 建立了近期的整体结构和总土地供应规划。
2、根据城市近期的建设规划, 发展市场经济可以根据各种情况和制定相应的政策, 结合控制的详细规划。不包括土地供应年度计划, 并与中期计划挂钩。
3、根据城市地下抗震支架的年度规划, 管道和电缆支护供应, 分析和预测了房地产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对各种土地利用的需求, 并提出了土地供应年度规划中各地块供应比重的局部调整。
4、综合因素,近期发展领域的详细分析, 初步制定转让价格, 确定重要地点的销售时机, 并在实施计划中调整供给, 滞后调整转移价格, 以供给小弹性价格来促进土地市场供给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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