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的各种市政管线不仅要维护城市的日常功能,还要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提高城市防灾救灾能力。我国于2015年5月颁布实施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》*八章结构设计*八。1。5 条明确规定,综合抗震支架项目应按照主要设防类别(B 类)建筑物设计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。在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级标准》国标要求中, 设防重点应高于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,一旦加强其抗震措施。

    我们可以看到,条文虽对综合管廊的建筑结构抗震支架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要求,但对于管廊内的机电系统(包括各类专项管线,这些管线具有管径大,布置紧密,各类工程管线集中于一体等特点,以及维持管廊正常运行的消防,排水,通风,监控与报警,供配电等附属设施)都没有相关明确的抗震技术说明。可以想象当震害发生时,若综合管廊内的机电系统遭受破坏,对城市的震后救灾及灾后重建都将有致命性的打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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